为切实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减少灰霾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关于调整上街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swkk@126.com。
2、通讯地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410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调整上街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意见征集”字样)邮编:450041
3、政府网站:上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中的意见征集栏目
4、电话反馈:0371-68932798
附件1:《关于调整上街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调整上街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1年11月1日
《关于调整上街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
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二)向峡窝镇、各街道办、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向相关企业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1年12月1日,共收到峡窝镇、各街道办、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有关单位相关意见和建议5条,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峡窝镇、各街道办、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反馈意见5条,均表示对《调整上街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无意见,已全部采纳。
经研究论证,现已达成一致意见。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