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市知识产权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知联办〔2021〕8号)
来源:信用郑州  时间:2022-03-23 17:04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知识产权领域第二批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要求,确保郑州市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有效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  发〔2019] 56 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9] 35号)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郑州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郑政〔2020〕3号) 等规定和文件精 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 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加强知识产权企业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制度和方式,建立 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领域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市场秩序,通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项目实施,提高知识产权监管服务效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郑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失信行为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失信惩戒等事关个人、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切身利益, 必须严格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二)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时在设定信用分级标准、监管方式方法上充分考虑行业特征和企业特点等相关情况,确保知识产权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有效运行。

(三)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规则、标准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同时要将企业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四) 坚持过惩相当原则。按照失信行为发生的领域、情节 轻重、影响程度等,严格依法分别实施不同类型、不同力度的惩 戒措施,切实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三、主要任务

(一) 制订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

根据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差异化特征,落实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梳理郑州市知识产权信用监管现状,积极开展调研与座 谈,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借鉴其他地区成熟经验,并根据《河南 省社会信用条例》,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 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规定,审慎拟订《郑州市知识产权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 》等文件,明确知识产权 领域信用信息归集范围、信用等级标准、评价周期、与信用等级 相对应的监管措施等内容,为规范开展信用监管提供政策支撑。

(二) 探索建立郑州市知识产权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指标体系

结合本市知识产权领域实际状况进行完善和动态调整,立足郑州市知识产权现状,形成郑州市知识产权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和模型。

(三) 建立知识产权分级分类监管基础系统

主动商请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数据共享,归集郑州市知识产权企业动态数据信息,为分级分类监管提供数据来源,初步建立郑州市知识产权企业分级分类监管相关应用系统。

(四) 强化落实知识产权企业信用评价运用

1.将知识产权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 管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 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格管理和惩戒.

2.鼓励在审批服务、财政奖补、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 其他政务项目中,将知识产权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或依据,为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提供便利。

3.互联共享,强化评价结果共享应用。各行业(领域) 主管 部门可将知识产权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应用于监督检查、 执法监管等行政监管活动和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政务事务中。

(五) 开展试点行业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的创新性探索

依托郑州市网络市场监管综合指挥系统开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知识产权领域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 以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信用信息为基础,以信息化技术为手段进一 步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水平,推进跨境电商、物流建设和区 域性电子商务平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过程中知识产权领域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同时立足自身实际,通过综合运用定性与定量的分析方法,客观公正地进行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采取关联公示和网站公示形式,打造电子商务行业知识产权领域信 用监管创新模式。

四、进度安排

(一) 调研阶段 (2022年 1 月一3 月)

邀请专门机构参与调研,采取相关部门内部梳理、企业走访及行业座谈与意见征求等相结合形式,征求属地政府、行业部门意见与建议,同时听取技术部门以及企业的意见建议。

(二) 探索评价模型 (2022年4月一6月)

梳理明确模型所需要的各项数据指标,确保各项指标有数据来源,探索建立评价模型.

(三) 出台相关制度(2022年7月一9月)

出台《郑州市知识产权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 以信用为基础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大幅提高。

(四) 调试应用系统 (2022年10月一2022年12月)

完成系统调试和应用,归集涉企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初步实现行业知识产权信用自动评价,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行业(领域)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知识产权企业信用监管是我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依托郑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领导机制,与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各成员单位和部门立足职责,通力协作,确保试点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 做好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做好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统筹 各级部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公共资源,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投入重点,有力保障试点任务和相关项目落实。

(三) 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深入细致地向市场主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让经营者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 管措施。加强对基层和一线监管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组织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积极宣传信用监管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 加强跟进落实

充分发挥郑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作用,适时召开会议进行会商交流,跟进试点建设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结合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优化,努力确保试点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我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能力。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