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拖欠燃气费 法院失信惩戒促其履行义务
来源:上街区人民法院  时间:2020-06-17 11:08

529日上午,被执行人宋某来到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将执行款交给执行干警赫金鑫,该起天然气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案情回顾】

20168月,个体户宋某经营餐厅时,与燃气公司签订《供用气合同》,采用IC卡预存方式进行燃气充值。20185月,燃气公司因宋某长期缴存气费过低,发现其IC卡控制阀在预存气费使用超量时,不会自动停气。于是,燃气公司根据宋某的计量表显示的使用立方数,向其发出补缴通知书,要求宋某补缴所欠气费11.13余万元,宋某仅补缴了1万元之后,拖欠剩余气费不予支付。随后,双方经过两次面对面协商,分别签署了两份《还款协议》,均对宋某拖欠的10万余元的燃气费予以确认。

20194月,宋某停止经营餐厅,所欠燃气费也未按照还款协议予以支付。燃气公司无奈之下,向上街法院提起诉讼。20203月,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燃气公司支付拖欠燃气费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宋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燃气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赫金鑫立即与被执行人宋某电话取得联系,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的严重后果。然而宋某不以为然,依旧拒不履行。经查控宋某名下无财产,其停止经营餐厅后下落不明。案件陷入了困境。为了压缩宋某活动空间,执行干警依法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对于在外做生意的宋某来说,自从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其生意和出行处处受限,造成严重不便。迫于失信压力,宋某来到法院,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在履行数额上找了各种理由,企图与执行干警讨价还价。“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诚实守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经久不衰,延绵数千年的重要原因,何况你是个生意人,应当更能明白诚实守信对生意的重要性。”执行干警赫金鑫对其进行劝说。最终,宋某履行了10万余元的还款义务。于此同时,执行干警将执行款发放给燃气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至此该案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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