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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区信息工作细则(试行)
作者: 添加日期:10年03月0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全区党务、政务信息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省委、郑州市委信息工作条例和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信息是科学决策的基础依据。党务、政务信息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为党的政治领导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在思想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等方面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第三条 党务、政务信息工作的基本宗旨是为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其基本职能是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及时、准确、适用的信息。信息工作既要为上级领导服务,也要为同级领导服务,还要为下级和人民群众服务。
第四条 各单位办公室要把收集、处理、提供信息作为一项主要任务,及时通过政府机关信息网络平台上报信息,由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分别审核后发布。
 
第二章 信息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信息工作要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准确性。信息工作必须始终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准确、如实地报送信息。信息内容要真实,信息来源要可靠,重要情况必须经过核实。
(二)时效性。要迅速收集和传递信息,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紧急重要信息必须在3小时内报到区委办、政府办信息督查科。
(三)新颖性。反馈的信息必须有新情况、新内容、新知识、新观点,要有决策参考价值。
(四)全面性。要能全面认识事物,全面地反映情况,防止以偏概全;要坚持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防止只报喜不报忧或只报忧不报喜。
(五)针对性。要根据不同决策层次的职能和需要,有选择、分层次地反馈信息,及时报送对各级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有参考价值的情况,以增强信息的针对性。
(六)保密性。对涉及党和国家利益的保密信息的处理,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六条 信息工作的全过程包括信息收集、信息处理、信息传递、信息运用、信息储存等环节。要把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新颖性、全面性、针对性,贯穿于信息工作的全过程。
 
第三章   信息工作网络
 
第七条 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联结全区各系统信息网络的中心,负责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报送系统,保障信息的传递和发布;区委办、政府办是全区信息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信息工作的协调和业务指导。区直各单位办公室都要逐步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点面结合、多层次、多渠道、通达灵敏的信息网络。
(一)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分别设立信息督查科,收集报送对领导决策有参考价值的信息。选择有代表性的基层单位或联系密切的驻上单位作为信息联系点,邀请有关人员或知名人士作为专职或兼职的信息联络员。
(二)各单位都应把向区委和政府报送情况和信息,作为自己的重要责任。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
第八条 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
(一)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都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工作。各单位办公室主任为向区委、政府报送信息的第一责任人。
(二)全区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专题研究信息工作。
(三)建立信息员档案,信息员如有调换,需报区信息督查科备案。
(四)区直各单位要为信息工作创造条件,安排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列席同级党委和行政领导研究工作的专题会议,阅读有关文件,随同领导外出调研,以及提供与信息工作有关的便利条件。
(五)各单位应逐步改善信息工作基本条件,配备录音、通讯、网络等必要设备,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适当给予奖励,保证信息工作的开展。
(六)区直各单位要关心信息工作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保护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保持信息队伍的相对稳定。
第四章 信息岗位培训与职责
 
第九条 信息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
(三)工作勤奋、吃苦耐劳、有主动服务意识。
(四)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高的业务素质,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思想敏锐,善于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有一定的预测分析能力。
(六)掌握一定信息技术,熟练运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调阅、传输、存储和加工信息。
(七)遵纪守法,严守机密。
第十条 及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一)采取办培训班的办法,分期分批对信息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采取以干代训、以老带新的形式对新信息员进行实际工作训练和培养。一些骨干信息员,可选送到上级领导机关进行以干带训的实际锻炼。
(三)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外出进修,考察学习外地经验,开阔视野,增长知识。
(四)制定学习计划,对现职信息员进行在岗培训,为基层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材料,定期检查总结在岗人员的学习情况。
第十一条 基层信息联系点必须按要求向上级领导机关报送信息,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调研任务。
第十二条 信息员上报的信息,必须经有关领导审签。遇到有紧急情况,在单位主管领导不在的情况下,需要哪一级领导知道的,可迅速报送有关信息部门,随后再按程序补报有关领导。
第十三条 信息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和材料,有关部门和人员应主动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四条 鼓励信息人员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对反映重要真实情况的信息员应予以表彰。信息工作人员因反映真实情况遇到打击报复的,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坚决杜绝失实信息、虚假信息,对为单纯完成任务或其他目的而报送失实、虚假信息的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行政责任。
 
第五章 信息的收集
 
第十五条 收集信息的内容。凡是关系党和国家利益的重要情况,凡是与领导决策相关的重要情况,都应该报送。报送内容包括:
(一)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情况。
1、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重要决策的工作部署、安排、措施。
2、决策做出后广大干部群众的反映,包括正反两个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3、重要决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包括阶段性成效、影响决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和进一步修正、完善有关决策的意见、建议等。
4、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的深层次调研信息。
(二)各级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情况
1、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和支柱产业发展情况,取得的新成就和遇到的新问题。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本辖区省、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方面的问题、进展情况,以及部分单位为重点企业、项目服务所采取的措施、做法、效果。
3、经济体制改革,包括企业改革,财税、金融、外贸、投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和农村改革的情况。
4、“三农”工作中值得重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5、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科教文卫等战线的新情况、新问题。
6、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举措,以及有待解决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7、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
8、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
9、领导同志具有独到见解的新思想、新观点、新建议和工作中的新思路(包括领导讲话、调研报告、专题研究等)。
(三)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的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它紧急情况。各种潜在性、苗头性和倾向性信息。主要包括:集体上访、请愿、游行、围堵党政机关大门、阻断交通、罢工、罢市、罢教、非法集会、械斗、枪杀、抢劫,或只有少数人参加但影响极坏的突发性事件;爆炸、火灾、风灾、雪灾、虫灾、水灾、旱灾、交通、矿山事故,以及地震、严重疫情等。
(四)重要的社情民意,如一个时期群众最关心、议论最多、意见较大的问题,群众对重要国际动态的反映等。
(五)领导关注的其他重要情况和需要向区委反映的其他方面的信息。
第十六条 要突出抓好紧急重要信息的报送工作。切实落实向区委、区政府报送紧急信息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报告的办事程序和制度。紧急重要信息必须随时报送,对发生在我区的重大社会动态和紧急突发性事件,镇、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最迟要在事件发生后3小时内报送区委办公室信息科、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并续报事件处理进展情况。对必须上报郑州市以上领导机关的紧急信息,要同时报区领导。两办将对紧急信息报送情况实行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紧急重要信息发生漏报、迟报、瞒报、误报的,取消单位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  信息收集的途径
(一)通过调查研究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直接收集信息。
(二)通过文件、报告、简报、电报、内部资料、报刊杂志等各类资料收集信息。
(三)通过会议、汇报、电话、群众议论等渠道收集信息。
(四)通过信息网络、综合部门、专业信息部门以及科研情报部门和各个群众团体收集信息。
(五)通过各种科学试验、试点收集信息。
 
第六章 信息的处理
 
第十八条 信息处理是信息工作的中心环节。信息处理过程包括信息筛选、信息的初级处理和信息的综合分析等环节,要通过筛选、分析、综合、归纳,努力减少信息的模糊度、多余度,增强清晰度、浓缩度、有力度,力求全面、准确地反映事物的发展态势。
(一)信息的筛选。对收到的信息进行鉴别、分类,舍去不真实的、过时的、无用的东西,选出对各级领导决策有参考价值的信息。
(二)信息的初步处理。对真实的、时效性强的,有一定参考价值的信息,经过文字加工后,转报给决策者或有关部门。
(三)信息的综合分析。对初级信息进行拓展性调研和综合分析,以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较高参考价值的信息。
(四)信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反映的事件特别是重大事件应当全面准确,真实可靠,有根有据。信息中的时间、地点、事例、数字、单位应当力求准确,明白无误。
2、急事、要事和突发性事件应当迅速报送;必要时应当连续报送,还应反映当地领导的态度以及采取的措施等。
3、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炼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4、反映本部门的情况应当有新意,并突出自身特点。
5、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透过事物的表象,提示事物的本质和深层次问题,努力做到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
6、适应科学决策和领导需要。
7、信息资料引用的数据要准确,计量单位、量词及文字、数字、标点使用规范。
8、信息稿件的标题要醒目、贴切、新颖,稿件力求文字简短、信息量大,通常以500字为宜,专题信息尽量不超3000字。
(五)一般信息审核通过政府办公网审核程序实现,涉密信息按原渠道审签,信息审核和审签要做到简化手续,减少层次,随到随审,既注意信息的时效性,同时又要注意严格把关。
第十九条 为了减少文件,凡通过信息渠道反映的情况应尽量利用信息渠道报送;有信息价值的文件及其它形式的有关材料都应作为信息报送。
第七章 信息的传递
 
第二十条 信息传递的基本要求是快速、准确、节约、保密。信息传递的主要途径是区政府办公网(内网)、电讯传递、文书传递、会议传递、口头传递、新闻传递。
 
第八章 信息的储存
 
第二十一条 凡列入文书档案保密范围的信息资料,统一由档案部门按有关规定储存,并列入文书档案的信息资料,可通过逐步建立信息资料库的方式储存。
 
第九章 信息保密
 
第二十二条 党务、政务信息工作的整个过程,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其保密范围包括:不能公开的各种文件、领导讲话、内部资料;带有机密内容的录音、录像、电话记录;不得扩散的敌情、社情等重大情况。具体要求是:
(一)合理地确定和划分信息资料密级。密级范围确定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信息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外扩散秘密信息资料,不得用秘密信息资料撰写文章。
(三)复制秘密信息资料,口头回答有关保密内容的信息询问,要经领导批准。
 
第十章 信息工作的手段
 
区委、区政府的信息工作应充分利用政府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信息迅速、准确、安全地处理、传递和存储。
第二十三条 上街区政府办公网按要求已实现与市委、市政府办公网(内网)联网并建立电子数据资料库,收集、整理和存储本地区或者本系统的基本的和重要的数据资料,以适应随时调用的信息共享的需要。峡窝镇、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直各部门也要尽快并入区政府办公网(内网)。
 
第十一章 信息工作的考评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对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的信息工作进行考评。
第二十五条 考评条件
(一)    先进单位条件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充实,有良好的信息工作运行机制。
2、信息开发能力强,能及时有效地为党委提供大量有深度、有价值的信息,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得好。
3、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上报信息采用率高,紧急重要信息无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4、信息人员培训工作到位,全员培训率高。
(二)    先进个人条件
1、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功底。
2、熟练掌握信息业务知识和技能,善于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具有较高的信息采集和处理能力。
3、热爱信息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开拓,成绩显著。
第二十六条 考评办法
(一)    先进单位考评办法
1、计分方法
领导重视信息工作,记10分。
机构网络健全,人员充实,记10分。
信息工作制度完善,记10分。
每年至少对信息人员进行一次集中业务培训,记10分。
《上街信息》单条采用记2分;专题采用记5分;上报信息被郑州市采用一次记5分、被省里采用一次记8分、被中央采用一次记10分。
因工作失职致使紧急重要信息迟报、漏报、误报的,一次扣5分;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一次扣10分,直至取消评先资格,并通报批评。
一般信息报送、发布情况,在中国·上街门户网站(www.zzsj.gov.cn)信息发布统计栏目设置即时统计。
(二)    先进个人考评办法
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实行自下而上推荐评选。推荐评选对象: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专职信息工作者及分管领导。
第二十七条 实行年终集体表彰和稿酬制度相结合的奖励机制,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信息化工作差的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改进。

第二十八条 在实施细则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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