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窝镇人民政府,工业路街道办事处,郑州市上街区运输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各单位用地申请,我局依法向各单位签发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截止目前,峡窝镇人民政府7宗、工业路街道办事处3宗、郑州市上街区运输公司1宗共计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仍未提供划拨价款缴纳凭证,请各单位及时足额缴清划拨价款。
特此通知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