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批)
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郑州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  时间:2021-04-15 09:44:31

一、郑州市城管局  受理编号:D2HA202104080043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候寨乡郑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气味难闻,影响生活。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5年10月投入使用,采用“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厂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能力为2300吨。2009年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场被住建部评定为I 级无害化填埋场。垃圾处理场自2005年10月运行以来,已稳定运行近16年。目前,侯寨垃圾填埋场已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1200余万方,日进场处理生活垃圾1000余吨。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0日,由市城管局局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在郑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现场作业面新垃圾堆体处确存在微小气味。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加大除臭工作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从之前每天用药400公斤,用药比例1:50,喷洒面积8000平方米,调整为现在每天用药1000公斤,用药比例1:30,喷洒面积9000平方米,另外增加进口植物除臭剂,每日2次,用药4公斤,用药比例1:500进行除臭,除臭作业进行电子记录,并不定时进行抽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

(二)市城管局建立台账、分析原因、商讨对策、集中整改,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并持续优化填埋场管理成效。

(三)目前市城管局正在按照市政府要求对候寨垃圾填埋场封场模式进行比选,待优选方案确定后实施。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正在办理

 

二、郑州市中牟县  受理编号:D2HA202104080046

反映情况:中牟县建安路与城东路交叉口向东300米处路北汽修厂喷漆项目无证违规经营,气味难闻。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办问题涉及的汽修厂名为:车公子汽车服务中心,位于中牟县建安路与城东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北,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法人:柴凤楠,经营范围:为汽车修理与维护。

二、现场调查情况:

4月10日、12日,中牟县长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前往现场进行问题核查。

经查,该汽修厂面积不足5000平方米,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2019年7月2日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备案号:201741012200000169)。

2021年3月底,该汽修厂在厂内东南角搭建1座临时棚。4月6日,中牟县环境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该汽修厂未在密闭场所进行喷漆作业,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郑牟环监改字【2021】007号)。

4月9日,接到交办件后,中牟县环境执法人员联合青年路办事处到该厂进行检查,该厂喷漆设备已清理,临时喷漆棚正在拆除。

综上所述,此举报件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交办问题,中牟县环境执法人员、青年路街道办事处要求汽修厂清理喷漆设备,拆除临时喷漆棚。截止4月10日,喷漆设备及临时喷漆棚已清理完毕。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情况:已办结

 

三、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D2HA202104080048

反映情况:汇泉西悦城旁高铁噪音。居民希望加上隔音板。

    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办问题涉及小区位于中原区柳湖街道,该处高速铁路为徐兰高铁,2010年开通运营,由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汇泉西悦城项目规划、环评等手续齐全,2016年7月,在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批准《郑州汇泉置业有限公司桐树王村庄改造项目E-06-1地块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号:(中原环建表2016-040)。建设单位为郑州汇泉置业有限公司。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9日,中原区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汇泉西悦城项目南侧与徐兰高铁的最近距离约为110米,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存在噪音。汇泉西悦城项目在工程设计时,已考虑高铁的噪声影响,高铁两侧各设置约50米宽的绿化带,所有住宅窗户采用中空双层玻璃,朝南户型卧室窗户采用断桥铝且三层中空钢化玻璃进行降噪。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目前,已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音进行检测,并函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相关降噪措施。同时,在绿化带补栽吸音效果好的乔木类树木,增加绿植密度,降低噪音。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正在办理

 

四、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受理编号:X2HA202104080001

反映情况:郑州地铁车辆段所产生的噪音、振动及灯光对我小区居民的身体摧残,及居住环境破坏,造成财产房屋价值受损。

    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位于陇海高架以南,中州大道以西,陇海铁路以北合围地块内,主要承担本段配属列车的停放、整备、双周三月检,以及全线配属列车的定修和临时故障处理工作。地铁5号线于2014年12月批复规划,车辆段于2017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4月30日5号线开通初期运营。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9日,管城区带领工作人员到郑州市轨道交通地铁5号线车辆段实地查看。据查,2019年4月30日5号线开通初期运营,2019年5月6日,建业香槟圣园等小区居民委托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栏目向地铁集团反映电客车进出车辆段时产生较大噪音,二里岗街道办事处与燕归园社区工作人员多次邀请地铁5号线车辆段相关部门专家协调降噪措施,并进行座谈会。

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2021年4月9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府接到市政府转办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地铁5号线车辆段存在噪音污染问题整改情况:

(一)为了做好减振降噪工作,地铁集团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车辆段及停车场环境影响情况说明》,于2019年5月23日进行了专家评审。

北城院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了《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出入线、试车线减振降噪方案专家咨询会》,根据情况说明完善了减振降噪设计方案。

为了做好减振降噪设计方案,检测单位于2019年8月23日、9月5日、9月21日、9月23日分别对车辆段噪声和振动进行现场了实测,设计单位根据检测结果优化减振降噪设计方案。

2019年10月17日和18日检测单位对车辆段的噪声和振动又进行了现场检测,设计单位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优化了减振降噪设计方案。

为了确保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地铁集团委托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12月3日和2019年12月19~12月20日分两次进行了环境噪声、振动和二次辐射噪声的检测。

地铁集团委托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车辆段噪声和振动进行现场测试,铁四院根据测试结果提升了试车线减振降噪措施,并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了专家评审会。

2021年4月8日,地铁集团再次咨询相关专家,对于降噪方案进行提升优化;对该轨道断电并加设了两个车档,同时,将地铁沿线自东向西把前期加设的镂空围墙改为实体墙,进一步起到隔音降噪效果。车辆段北侧将设置2米高声屏障,该工程计划于2021年5月底完成建设。

据调查2019年4月30日5号线开通初期运营,5月6日起,建业香槟圣园等小区居民对噪声污染进行投诉,地铁集团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电客车进出车辆段时的噪音指标进行了检测,安排设计单位研究减振降噪方案。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自2019年5月16日起,车辆段暂停收发车;二是在2019年9月,委托检测单位对车辆段噪声和振动进行现场了实测,设计单位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在U型槽段185m设置全封闭声屏障等6项改进方案;三是2019年10月进一步提出在上盖往牵出线方向30m长范围内设置4.1m高挡墙,轨面以上3m范围内贴泡沫铝等三项措施。

 经过采取三次降噪措施后,地铁方委托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12月3日和2019年12月19~12月20日分两次进行了环境噪声、振动和二次辐射噪声的检测。根据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现场检测报告,2019年建业香槟圣园5#、6#、11#楼和盛煌燕归园小区11#、12#楼振动检测结果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案》GB10071-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和《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 170-2009的相关要求。

(二)二里岗办事处2021年4月12日在社区二楼会议室召开组织地铁公司与居民代表召开座谈会,针对该问题进一步协调解决。二里岗办事处及燕归园社区会持续督促,使地铁集团尽快完善整改措施,还居民安静的生活。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情况:正在办理

 

五、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D2HA202104080045

反映情况:陇海路与西四环交叉口汇泉西悦城5期6号院附近长时间高铁噪音污染,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办问题涉及小区位于中原区柳湖街道,该处高速铁路为徐兰高铁,2010年开通运营,由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汇泉西悦城项目规划、环评等手续齐全,2016年7月,在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办理《郑州汇泉置业有限公司桐树王村庄改造项目E-06-1地块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号:(中原环建表2016-040)。建设单位为郑州汇泉置业有限公司。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9日,中原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汇泉西悦城项目南侧与徐兰高铁的最近距离约为110米,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存在噪音。汇泉西悦城项目在工程设计时,已考虑高铁的噪声影响,高铁两侧各设置约50米宽的绿化带,所有住宅窗户采用中空双层玻璃,朝南户型卧室窗户采用断桥铝且三层中空钢化玻璃进行降噪。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目前,已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音进行检测,并函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相关降噪措施。同时,在绿化带补栽吸音效果好的乔木类树木,增加绿植密度,降低噪音。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情况:正在办理

 

六、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D2HA202104080037

反映情况:1.贾峪镇恒大山水城3期在南边有一个强旺化肥厂经常排放难闻的气体;2.贾峪镇恒大山水城3期旁边有一个寺河水库上流支流处部分河道在被商业性质松鼠部落违规占用;3.贾峪镇恒大山水城3期在此处有一条文泽路东边使用机器切削山壁水土流失严重。

    污染类型:大气、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一)贾峪镇恒大山水城 3 期在南边有一个强旺化肥厂经常排放难闻的气体。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涉及问题的企业为郑州强旺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位于荥阳市贾峪镇贾峪村,该公司年产20000吨有机-无机复混肥料、200吨氨基酸叶面肥料建设项目项目2005年8月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郑环建函〔2005〕307号)。2006年8月14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2006〕218号)。2020年8月该公司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01827126627153001U)。

该项目2006年8月建成后开始试生产。主要原辅材料为尿素、磷酸一铵、氯化钾、蘑菇渣等,原材料年耗用量约3000吨。复混肥料生产工艺为:原材料--破碎--混合--造粒--筛分--包装--成品;氨基酸叶面肥生产工艺为:原材料--混合--包装--成品。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硫化氢、氨气以及粉尘,废气采用“水喷淋生物除臭+布袋除尘”工艺处理。

二、现场调查情况:

4月10日,贾峪镇政府、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核查。

现场检查时,该处于停产状态,车间内未发现较大刺鼻气味。厂区东侧有晾晒场一个,现场堆存有约30立方米的蘑菇渣,蘑菇渣采取覆盖措施,现场有轻微气味。该企业环评文件的工艺流程简述内容及环评批复中明确生产环节中允许存在有晾晒场存在,目前生产工艺符合相关环评批复要求。2020年5月12日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该企业环境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硫化氢、氨气),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现场调查发现,距离厂区最近的居民活动点在1公里以外,厂区下风向1公里外未闻到该企业特有的肥料气味。走访周边群众,反映在夏季大风天气时段,会闻到一点肥料气味,其他时间没有闻到气味。由于市场及经营原因,2019年1月到2020年10月一直处于断续生产状态,期间合计生产66天。2020年11月至今由于处于肥料生产淡季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由于该厂建厂时间较长,晾晒场地无有效环保设施,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市分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单位对存放的蘑菇渣立即进行清除,消除气味。截止4月12日17时,该公司已经对晾晒场存放的蘑菇渣全部清除。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已办结

(问题二)贾峪镇恒大山水城3期旁边有一个寺河水库上流支流处部分河道在被商业性质松鼠部落违规占用。

一、基本情况:

松鼠部落项目位于荥阳市贾峪镇鹿村三组,由郑州悉乐新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建设,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08月24日,经营范围: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开发;公园管理;花卉、果蔬、苗木种植。松鼠部落于2018年08月开始建设,2020年10月1日营业,性质为无动力设施游乐园,属于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业。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寺河水库上游有一处围网长约421米,存在占压河道情况。该工作人员讲述,该围网是2020年9月份为了游客人身安全设置的。

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水利局依据《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2015年12月2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71号令 2016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第二十条之有关规定,对郑州悉乐新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松鼠部落)依法下达《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立即拆除寺河水库管理范围内围网,目前已拆除到位。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已办结

(问题三)贾峪镇恒大山水城3期在此处有一条文泽路东边使用机器切削山壁水土流失严重。

一、基本情况:

文泽路属恒大山水城内部道路,于2014年1月开工建设,2015年6月开始通车,由河南省新田置业有限公司承建。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文泽路东边为地铁6号线建设项目,未发现切削过的山壁,在文泽路西边发现有修建文泽路道路时遗留边坡。部分道路边坡由于长期雨水侵蚀,有坍塌现象。

该问题不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文泽路西边部分道路边坡由于长期雨水侵蚀,有坍塌现象。4月12日上午,贾峪镇组织施工人员对坍塌后的黄土进行规整,下一步贾峪镇将对该道路边坡进行加固、绿化,预计整修时间为1个月。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已办结

 

七、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2HA202104080035

反映情况:龙湖镇金秋乐园小区12号楼和13号楼处私自排放大量的污水造成环境污染严重。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是位于新郑市教育园区管委会荆垌社区金秋乐园12号楼和13号楼之间的威尼斯洗浴中心因停电导致温水泄露造成的。该洗浴中心营业执照名称为新郑市龙湖镇东方金秋洗浴中心,法定代表人:王春义。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9日,新郑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调查,现场未发现有污水排出,威尼斯洗浴中心楼后景观湖岸边存有水冲刷痕迹,经向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询问,4月7日上午9时许,威尼斯洗浴中心外购温水向蓄水罐注水时,因停电导致水位感应装置未发挥作用而致使温水注满后溢出,洗浴中心工人发现该情况后不会操作,导致大约2吨温水流入楼后人造景观湖,造成部分绿化植物损坏和残留淤泥,人造景观湖是小区内部修建与周边河道不相连。

综上,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对威尼斯洗浴中心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新综治责改通字[2021]第2502号),对河南兵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新综治责改通字[2021]第2501号),责令洗浴中心和物业公司立即进行修复和清理工作。

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督促物业公司和洗浴中心结合该举报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督促两家企业于4月13日晚上之前将损坏的绿植和淤泥完全修复到位:一是加强员工培训,熟练操作设备;二是自动控制装置旁边加装手动控制装置;三是配备应急备用发电设备;四是对损坏的绿植予以修复并对业主进行适当补偿。同时,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结合此次事件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组织召开各社区、小区、物业专项会议,通报金秋乐园小区威尼斯水城溢水事件;

(二)通过金秋乐园溢水事件,举一反三,加强对各社区、各小区、各物业的统一管理;

(三)以社区、小区为单位上报洗浴中心、澡堂等容易产生水满外溢现象的企业;

(四)安排执法队伍排查洗浴中心、澡堂等容易产生水满外溢现象隐患的场所。摸清底子,登记造册;

(五)加强日常巡逻,发现水满外溢现象及时查处解决,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正在办理

 

八、郑州市航空港区  受理编号:D2HA202104080022

反映情况:滨河办事处姬庄大队寺下李村,梁州大道与102省道交叉口东南角,违法建筑,占用耕地,土地局下文要求拆除,但至今未拆并且还在继续建。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航空港实验区滨河办事处姬庄大队寺下李村,梁州大道与102省道交叉口东南角,建设有两家商砼搅拌站。一家为河南电建建材有限公司,法人贾杰明。2017年2月,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该宗土地100.2亩(耕地92.33亩,其他土地7.87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商砼搅拌站,2017年7月建成;另一家为河南德亚建材有限公司,法人衡一哲。2019年9月,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该宗土地29.93亩(耕地28.47亩,其他土地1.46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商砼搅拌站,2020年10月建成。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9日,航空港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联合滨河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至现场进行核实核办。经查,河南电建建材有限公司和河南德亚建材有限公司属于违法占地,故“违法建筑”问题属实。现场不存在继续建设情况,故“还在继续建”问题不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河南电建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原航空港实验区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2019年8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国土资(港)罚决字〔2019〕019号),1.对非法占用的61554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罚款计:1231080元;对非法占用的5243平方米其他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罚款计:52430元。罚款合计:1283510元。2.没收非法占用的64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限十五日内拆除非法占用的6615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因该公司在法定履行期限内未履行处罚决定,2020年6月1日,原航空港实验区国土资源局申请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针对该公司涉嫌破坏耕地问题,已移交至公安分局处理。

针对河南德亚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原航空港实验区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2020年12月1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国土资(港)罚决字〔2020〕041号),1.限十五日内拆除非法占用的19954.8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对非法占用的18979.1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罚款计:379582元;对非法占用的975.72平方米其他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罚款计:9757.2元。罚款合计:389339.2元。截至目前,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因该决定复议、诉讼期限未满,待期满后拒不履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针对该公司涉嫌破坏耕地问题,已移交至公安分局处理。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正在办理

 

九、郑州市荥阳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2HA202104080023

反映情况:郑州市枯水河沿河居民的生活污水排入河道内,水体黑臭,最终流入黄河,污染水源。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荥阳市调查报告部分:

一、基本情况:

枯河,属于黄河流域,流经荥阳市王村镇、高村乡、广武镇三个乡镇,在广武镇小胡村北流入郑州市惠济区,至花园口保合寨北注入黄河。枯河河道断面上游段河谷宽度6-15m,中游段河谷宽度6-15m,下游段河谷宽度20-60m。枯河上仅有唐岗水库一座中型水库。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排污口核实情况

经核实,枯河荥阳市段除雨水口或农田退水口以外,现有涉及排水口共有15个,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口。经过溯源枯河荥阳市段排放口中有13个为农村污水处理站排放口;有2个工业排放口,分别为郑州新农村蔬菜食品有限公司和荥阳江硕水务有限公司排放口,两个工业排放口办理有排污口审批手续。

(二)沿河农村污水处理站核实情况

经核实,枯河荥阳段沿河15个行政村共规划建设污水处理站22座。目前已建成21个,13个已通水试运行,处理后水质经检测达到一级A标准,有检测报告。其中10个处理后的中水排入枯河内,另有3个污水处理站处理过的中水不排入枯河,进入自建尾水池内,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使用。8个污水处理站正在调试,暂未投入正式运行,因距离枯河较远,加上8个行政村产生的生活污水水量不大,暂囤积于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收集池内,等到污水站运行后,所有中水排放去向为用于周边农田灌溉。1个行政村未建设污水处理站,该村距离枯河较远,村民产生的生活污水自然蒸发。   

(三)河道生态环境核实情况

经实地踏勘,目前荥阳市枯河王村段河道较窄,水流比较急,水流速度较快,河面没有垃圾等杂物。高村段河道较宽,河道水草、秸秆和垃圾较多,河流水速较缓。广武段河道上游较宽,下游较窄,河道水流均速,河道存在杂草、秸秆和垃圾。

调查结论:荥阳市市农村生活污水经过农村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进入枯河河道,举报问题属实。

但枯河水体目前水质未发现存在黑臭现象,举报问题不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沿河乡镇对垃圾进行了及时清理,出动铲车、钩机、车辆和人员,共清运垃圾约436m3,保持河岸清洁,维护河岸环境,并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日巡、日清,确保垃圾“动态清零”。

二是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已建成并通过验收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尽快投入运行。通过聘请专家技术团队、开展各自控制单元水质技术治理、建立荥阳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数据库、全面开展排污口综合治理、规划编制水污染治理规划等措施,切实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三是加强对入河排水口的监督管理,建立台账,定期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加快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及运行进度,并对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生活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是积极督促落实各级河长巡河,结合实际加大巡河频次,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湖问题,同时持续开展以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为主的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和以“堵污口、清污泥、治污水、净水质”为主要内容的“三污一净”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实现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清、河湖净。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正在办理

惠济区调查报告部分:

一、基本情况:

该督办问题涉及点位集中在枯河沿线。枯河属于黄河流域,流经唐岗水库、樊河村,由小胡村入惠济区古荥镇,穿越京广铁路进入黄河滩区,经南裹头后向北注入黄河。沿线主要有思念果岭小区、长兴苑小区、海棠苑小区、郑州技师学院及孙庄村,常住人口约8330人。沿线目前存在1处排水口,为收集江山路沿线孙庄村及黄河桥村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中水排放口,且沿线不存在面源污染。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0日,惠济区农委、古荥镇人民政府、大河路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带领相关负责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根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惠济区2020年底启动了枯河清淤工程。该工程于2020年12月5日签订施工合同,同年12月28日完成了项目验收,对江山路至十八门闸段河道进行了清淤疏挖,累计疏挖淤泥13.23万立方米。同时,惠济区今年初启动了枯河补水项目,项目于2月1日签订了施工合同,经大刘沟沉砂池溢洪道向枯河进行补水,目前工程已完工,并累计向枯河补水近100万立方米,使枯河整体面貌得到了改善;惠济辖区内枯河沿线设有污水处理设施,思念果岭小区和郑州技师学院内污水处理后中水回用,内部绿化。新建孙庄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枯河,现正在对其出水水质进行检测;河道巡查员坚持每天开展河道巡查工作,及时对沿线垃圾进行清理。枯河沿线存在的少许生活垃圾,系河道冲刷垃圾。黄河边邙山附近有果岭海棠苑及黄河长兴苑小区,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经现场调查,我辖区枯河沿线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已对出水水质进行检测,郑州技师学院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超标;枯河沿线存在少许生活垃圾。

对此,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对郑州技师学院进行现场调查,并立案,目前已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郑环罚先告字〔2021〕030号)。现正在对新建孙庄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区农委已督促属地镇(街道)对河道垃圾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下一步,将依托“3+1”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日常河道巡查工作,强化河道日常管理。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正在办理

 

十、郑州市城管局  受理编号:D2HA202104080036

反映情况:王泉村郑西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正在建设,周边有好几个村庄、学校及新开发的楼盘,认为建在这里不合适,以后会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在荥阳市荥阳市崔庙镇王泉村、白赵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二七区、中原区、惠济区、高新区、荥阳市和上街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采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脱硝”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管控实施方案》执行,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项目进展情况

1.手续办理

2019年8月30日经郑州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研究,确定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新选址定于荥阳市崔庙镇。

2020年4月7日取得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选址意见批复。

2020年4月24日完成市发改委立项审批工作。

2020年5月19日取得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预审批复。

2021年1月21日取得《关于对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节能审查事项的复函》、《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得批复》郑发改城市〔2021〕37号;

2021年2月9日取得《荥阳市林业局关于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拟使用林地初步审查意见》荥阳林地审〔2021〕1号。

正在进行电力接入、中水管线规划等工作,同步进行稳评、安评、职业病预评价等其他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2.现场征拆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72号文要求,已与荥阳市政府签订征迁安置补偿协议,现已拨付补偿安置费8000万元,目前红线范围外300m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3.环评工作。

目前已完成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监测,完成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意见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正在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现场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荥阳市崔庙镇王泉村、白赵村,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公众参与情况。2020年10月22日—25日,组织崔庙镇王泉村、白赵村、王宗店、界沟村、卢庄村村民代表分别前往东兴环保、杭州九峰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2020年11月10日在项目评价范围内周边敏感点张贴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分别于2020年11月10日和2020年11月17日在“东方今报”进行了报纸公示。

2020年12月01日在厂址周边崔庙镇、白赵村、槐荫寺村、界沟村、金井沟村、老庄村、栗树沟村、卢庄村、邵寨村、石坡村、王泉村、王宗店村、温庄、郑岗村等村庄张贴了公众参与座谈会报名公告。公示期间无人报名,经与周边村庄协商,由王泉村村委召集公众代表,并于2020年12月16日,在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会议室召开了公众参与座谈会并参观了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现场。

3.水源保护地问题。依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项目选址距离周边最近的水源地丁店水库约10公里,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保护要求。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1.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2.变“邻避”为“邻利”。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邻避效应”问题十分突出,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已办结

 

十一、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2HA202104080016

反映情况:英才街南侧桂香路东头污水从地下冒上来,满地污水,气味难闻。香山路、滨河路至今未完全修成,黄土裸露,扬尘污染。龙源街东段堆放大量土方未清理,导致这段路一直未修,扬尘污染。英才街南侧思念食品厂附近都是居民区以及北大学城,该厂的冷链运输车长期驻停,存在安全隐患,尾气污染,影响周边居民居住,食品厂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噪声扰民。

    污染类型:水、噪音、大气、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一)英才街南侧桂香路东头污水从地下冒上来,满地污水,气味难闻。

一、基本情况

桂香路现名为龙源北街,为我区住建局修建的市政道路,全长920米,道路宽25米,双向两车道,于2017年建成通车。

二、现场调查情况

现场排查发现积水排出点位于龙源北街(原桂香路)与香山路(英才街南段)交叉口西南角。龙源北街配套的污水管网能正常排放,雨水管网根据规划需排入香山路(英才街南段),由于香山路(英才街南段)道路目前未修建,雨水管网未与香山路连通,造成雨水管网积水到一定程度从该雨水井溢出。

三、处理情况

现已安排专人,对建设的未移交市政道路的雨水管井运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排水不畅、积水、淤泥问题进行排除清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四、问责情况

无。

(问题二)香山路、滨河路至今未完全修成,黄土裸露,扬尘污染。

一、基本情况

香山路(英才街—龙源街)为市城建局修建的道路,全长562米,道路宽51米,目前尚未完全建成通车。

滨河路(文化路—中州大道)为市地产集团修建的道路,全长约4000米,道路宽35米,目前文化路至花园路段已建成通车。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香山路(英才街南段)属于未开工道路,现已完成招标工作,施工方还未进场,计划2021年年底具备通车条件。滨河路已完成底层沥青铺设,计划2021年4月底进行面层沥青铺设,6月底计划通车,目前处于绿化阶段。

三、处理情况

现加强日常对道路进行清扫,并要求属地安排专人对道路两侧黄土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清扫、覆盖。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四、问责情况

无。

(问题三)龙源街东段堆放大量土方未清理,导致这段路一直未修,扬尘污染。

一、基本情况

龙源街(文化路—茂源街)段工程南临贾鲁河北岸,属惠济区迎宾路街道办事处辖区,该项目已甩项,暂未推进。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龙源街与香山路交叉口以东约100米处存在遗留土方。该道路有路网规划,但是因甩项尚未修建,所遗留土方为金洼村多年遗留土方。

三、处理情况

现已加强日常管理,对黄土裸露进行覆盖,洒水降尘。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四、问责情况

无。

(问题四)英才街南侧思念食品厂附近都是居民区以及北大学城,该厂的冷链运输车长期驻停,存在安全隐患,尾气污染,影响周边居民居住,食品厂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噪声扰民。

一、基本情况

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鹏,位于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中段,西邻学府御园小区,东邻田园路,北邻英才街,南邻滨河路(暂未通车)路南为“保利-五月花”住宅小区。于1997年成立,目前是国内最大的专业速冻食品生产企业之一,主要产品为水饺、汤圆、面点等。饺子汤圆等采用蔬菜处理、面皮制备、包陷、速冻、包装。面点的生产工艺采用和面、面点成型、速冻包装等。生产能力为50万吨。2017年5月11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申请批复,审批文号为(郑环验〔2017〕21号),2020年10月26日被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评为重污染天气绩效引领性企业。

二、现场调查情况

针对冷链运输车辆长期驻停,尾气污染影响周边居民居住有关问题,经现场核查,该企业2020年安装(已联网)完成重型柴油货车大宗物料门禁管理系统,门禁管理系统会自动对进入企业重型柴油车辆进行甄别(按照郑州市工作要求禁止国四以下柴油货车进出),进出车辆能够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使用条件,同时企业要求进入厂区车辆非移动期间一律熄火,并制定重污染天气管控车辆运输应急预案(SNYJ-01)。

针对食品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噪音扰民有关问题,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已于2017年7月对车间外的风机和风扇均加装隔音装置。2020年4月8日完成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燃烧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集水井、水解酸化池、污泥脱水间等恶臭单元全部封闭,恶臭气体经风机引入碱(NaOH)喷淋塔+活性炭装置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和食堂油烟分别经专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郑州思念食品已于2021年3月16日委托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CJDHJ20210126),根据报告显示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气出口、除臭系统排气筒、噪声检测结果均未超标。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三、处理情况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持续加强企业管理,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长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并要求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落实重型运输车辆管控措施。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已办结

 

十二、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2HA202104080017

反映情况:黄河的支流枯河,途径荥阳和惠济区,整个河道缺乏治理,多年未清淤,在荥阳与惠济区交界处,以及上游有小区的生活污水,未经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枯河内,污染河水,沿河岸边有很多生活垃圾也无人清理,一到夏天,枯河水质发黑发臭,雨季时枯河水会通过邙山脚下的汇入口流入黄河,污染河水。黄河边邙山附近有很多开发商大肆建房,破坏邙山生态环境。

    污染类型:水、土壤、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督办问题涉及点位集中在枯河沿线。枯河属于黄河流域,发源于荥阳市白杨村,流经唐岗水库、樊河村,由小胡村入惠济区古荥镇,穿越京广铁路进入黄河滩区,经南裹头后向北注入黄河。河道全长40.6公里,流域面积250.4平方公里,在惠济全长12.4公里,滩区段长7公里,涉及古荥镇、大河路、新城3个镇(街道)。沿线主要有思念果岭小区、长兴苑小区、海棠苑小区、郑州技师学院及孙庄村,常住人口约8330人。沿线目前存在1处排水口,为收集江山路沿线孙庄村及黄河桥村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中水排放口,且沿线不存在面源污染。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0日,惠济区农委、古荥镇人民政府、大河路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带领相关负责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根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惠济区2020年底启动了枯河清淤工程。该工程于2020年12月5日签订施工合同,同年12月28日完成了项目验收,对江山路至十八门闸段河道进行了清淤疏挖,累计疏挖淤泥13.23万立方米。同时,惠济区今年初启动了枯河补水项目,项目于2月1日签订了施工合同,经大刘沟沉砂池溢洪道向枯河进行补水,目前工程已完工,并累计向枯河补水近100万立方米,使枯河整体面貌得到了改善;惠济辖区内枯河沿线设有污水处理设施,思念果岭小区和郑州技师学院内污水处理后中水回用,内部绿化。新建孙庄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枯河,现正在对其出水水质进行检测;河道巡查员坚持每天开展河道巡查工作,及时对沿线垃圾进行清理。枯河沿线存在的少许生活垃圾,系河道冲刷垃圾。黄河边邙山附近有果岭海棠苑及黄河长兴苑小区,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经现场调查,惠济区枯河沿线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已对出水水质进行检测,郑州技师学院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超标;枯河沿线存在少许生活垃圾。

对此,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对郑州技师学院进行现场调查,并立案,目前已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郑环罚先告字〔2021〕030号)。现正在对新建孙庄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进行检测。惠济区农委已督促属地镇(街道)对河道垃圾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下一步,将依托“3+1”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日常河道巡查工作,强化河道日常管理。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正在办理

 

十三、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2HA202104080018

反映情况:黄河大堤和天河路交叉口向西2公里黄河河道内,在09年的以来的违法建筑,在2020年拆除以后建筑垃圾随意堆放至今仍未清理。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举报问题中的建筑垃圾主要位于黄河大堤和天河路交叉口向西2公里,位于郑州绿源山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原先建设的绿源山水园内,属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2020年开元非法集资案基本查清,经过履行解封手续,惠济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对绿源山水下发相关执法文书,由大河路街道办事处组织分批次对绿源山水的违法建设项目实施拆除。2020年8月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将郑州绿源山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会议室中心等建筑物查封,相关拆除单位对拆除的房屋里面的钢梁、钢筋等有价值的物品处理,需要通过评估或者拍卖等方式进行出售,所得收入汇入专案组指定账户,残值处置完成后才能做进一步处理,导致垃圾暂时无法清理。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2021年4月11日,惠济区政府针对该问题召开了专项主题会议,根据会议要求,简化清运程序,大河路街道办事处立即开始组织评估和清运工作。目前建筑垃圾清理清运工作已经开始,正在进行地基和钢梁的破除工作,预计一周后清运完成。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正在办理

 

十四、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2HA202104080010

反映情况:鸿宝路与鸿院路交叉口向东一公里路南500米,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破坏林地。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举报问题所属地块位于鸿宝路与鸿苑路交叉口向东1公里,向南500米处,属于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任庄、干柴李两个自然村。任庄村合村并城项目自2014年6月启动拆迁,2017年8月通过竣工验收,建成安置区位于任庄路以西、鸿业路以北、杨金路以南、慧科环路以东,占地面积80亩,总建筑面积16.87万平方米,房源1500套,2018年4月完成群众回迁安置。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9日,金水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查办。经查,反映问题点位位于鸿宝路与鸿苑路交叉口向东,原兴达路街道办事处自然村干柴李旧址南500米处。现场调查发现约30亩土地存有建筑垃圾(约1400m³)和黄土裸露(约2100㎡)。

该举报问题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政府责令郑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金水分局和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制定整改方案,彻底进行整改。方案如下:

1.对倾倒该处建筑垃圾全部清理。

2.用新土覆盖清理地面,并播种草籽。

3.在绿地未形成之前,用土工布对该区域进行全面覆盖,定时组织洒水降尘,以促进草籽生长,防止产生扬尘。

4.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明确郑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金水分局和兴达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巡查,坚持日巡查周报告,防止偷倒乱倒,杜绝此类问题反弹,确保案件彻底整改。

截止4月13日,建筑垃圾已清理三分之一,预计4月16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已办结

 

十五、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2HA202104080004

反映情况:唐河村村北南水北调干渠二级水源保护区内,距离南水北调干渠只有二百米,非法建设40亩坟地,2020年12月郑州市纪委反馈该墓地是非法批建,要求拆除,但是至今未拆。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交办涉及问题位于新郑市孟庄镇唐河村村北南水北调干渠北,属新郑市孟庄镇唐河村,东临管城区大湖村土地,西临唐河4、5组土地,南临南水北调廊道,北临唐河村土地。该地块占地约40亩,土地性质涉及林地、果园用地,设施农用地,非基本农田。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0日,新郑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4月13日,孟庄镇协调民政局、林业局等相关市直部门负责人召开综合研判会。经查:

2003年12月25日赵水旺、赵剑两人承租了的唐河村委105亩土地,2015年,赵水旺、赵剑两人又把该块土地转租给了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委。十八里河村委因担心与私人签订转让合同没有公信力,随后于2015年6月12日又与唐河村委签订了关于此地块其中40亩土地的土地流转合同,并于2015年开建了21亩公墓,由十八里河村管理至今;剩余的65亩地经过多次转租,最后由唐河村民马国选承租,2017年,唐河村民马国选与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小王庄村签订15亩土地租赁合同,用于小王庄村墓地使用(位于十八里河村墓地西侧),由小王庄村管理至今。该公墓距离南水北调干渠约260米,属于二级水源保护区。该公墓未经新郑市相关部门审批。

该交办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6年6月22日,新郑市林业局对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民委员会下达立《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新林罚决字【2016】第001号),处以以下行政处罚:1.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计64030元整;2.于1个月内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地貌;2016年7月21日,该罚款已执行到位。2019年1月3日新郑市民政局和国土局共同对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孟庄镇唐河村、孟庄镇政府分别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新民责改【2019】第1号、第2号、第3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下一步,新郑市民政局会同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新郑市林业局已成立工作组,正在进行实地走访核查,将依法依规处理涉及林地违法问题。同时,新郑市孟庄镇党委、政府对唐河村委与十八里河村委违规签订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一事进行调查处理,督办唐河村委依法解除与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委签订的农村非耕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马国选私自与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小王庄村委签订的墓地租赁合同一事。

四、问责情况: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已对时任唐河村支部书记马路德、唐河村委委员唐军霞、监委主任马军选、监委委员范国强、一组组长范新刚、四组组长马现灵、五组组长唐二粪、村民贾广华、常新顺进行诫勉谈话。

 

    五、办结状态:正在办理

 

十六、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2HA202104080003

反映情况:林庄村八组陉山被新郑市第一大黑恶势力赵长江私挖盗采,破坏山体(这个山属于历史文物保护区内),新郑市国土资源局和新郑市公安局互相推诿不作为。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交办问题反映的林庄村八组陉山位于新郑市观音寺镇林庄村南侧。经调查,从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郑市公安局的材料中显示,实际非法采矿人为赵长海,而非赵长江。赵长江与赵长海为兄弟关系。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0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等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4月11日,新郑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再次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并对该案进行研判。

经新郑市文广旅体局实地调查,举报涉及的采石场不在历史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

2012年,新郑市开展了非法矿山集中治理行动,对陉山矿山范围内所有矿区全部进行取缔,2012年4月,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新国土字(2012)1006号》责令赵长海停止违法采矿行为,2013年新郑市国土资源局认定:赵长海未经批准,擅自在观音寺镇林庄村盗采矿产资源“石英砂岩”,属非法开采。2019年4月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对赵长海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进行破坏价值鉴定,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5月作出批复:经鉴定,赵长海在新郑市观音寺镇林庄村南非法采挖石英砂岩145987立方米,按照新郑市价格认证中心提供的价格认定结论书(新价认定【2019】097号),共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3211714元(叁佰贰拾壹万壹仟柒佰壹拾肆元整),根据2017年9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我省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数额标准的通知》(豫高法【2017】340号)之规定,依照法律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2019年6月13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赵长海涉嫌非法采矿案件移交新郑市公安局处理。2019年7月,新郑市公安局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有犯罪事实发生,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通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予立案。由于疫情原因,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3月13日向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对该案监督立案,得到答复仍是不予立案,之后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又多次和新郑市公安局、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对接讨论该案件,最终没有实质性进展。2021年3月4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再次到新郑市公安局对该案件进行协调对接,新郑市公安局要求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鉴定意见中的采石量进行证实,证实该采石量系赵长海所为,没有其他人在该采石场盗采过。之后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又到观音寺镇林庄村进行了调查核实,林庄村委会出具了书面证明,以及村干部做了证明材料,均认为该采石场就是赵长海承包的,没有其他人承包采石。

该案件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2年以来,观音寺镇政府不间断对陉山矿山进行巡查检查,防止非法盗采和零星盗采行为发生,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2020年,观音寺镇政府按照新郑市政府及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投资近5000万元对整个陉山矿区实施了矿山修复,目前该矿区已由中标单位修复到位,等待验收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正在办理

 

十七、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2HA202104080005

反映情况:东徐村村两委从郑州收购渣土,倾倒在村东边基本农田内,平整之后租出去以获取收益,破坏农田。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交办案件反映的问题位于新郑市龙湖镇东徐村东、Y062乡道线北侧,属新郑市龙湖镇东徐村,涉及东徐村第一、第二村民组,问题涉及的土地面积约有200余亩。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9日,新郑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

(一)该问题所反映的区域,依据龙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年-2020年)属于一般农用地,依据龙湖镇镇区总体规划(2013年-2030年)为居住用地,两次规划调整,该区域均不属于基本农田。

(二)2015年由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牵头,对该问题反映区域在内的337.543亩土地,依据龙湖镇东徐村当时的征地区片价及青苗附属物大包干价由政府出资进行征收补偿,用于建设大众创业园项目。2016年,由于用地规划及报批指标原因,用地规划调整为居住用地,并于2018年对部分土地开始进行组卷报批。2019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郑市2019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9〕1188号)批准,该问题反映的约68亩土地调整为国有建设用地,剩余未报批部分(约140亩)需调整国土空间规划后方能组卷报批。

(三)因土地挂牌前要进行平整,达到“四通一平”标准后才具备出让条件,已完成征收补偿的土地在正式挂牌出让前,由属地行政村依法进行日常管理,由于东徐村委会日常疏于监管,导致该处存在偷倒垃圾的现象。2019年4月10日,经东徐村委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代表会议,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同意对村东环乡路北侧第一、第二村民组部分区域地块进行平整,平整土地收入用于村庄建设、村民福利等支出。2019年4月28日,东徐村集体公司(新郑市绘坤土石方有限公司,东徐村民委员会100%控股,以下简称绘坤公司)与郑州鹏鹄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鹄公司)签订土地平整协议,由鹏鹄公司对东徐村环乡路北210亩土地进行平整,整个工程项目所用回填土由鹏鹄公司协调,按照市场价150元/车支付给绘坤公司。经核算,平整土地共收入3035100元,均分为三笔先后转入绘坤公司账户,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并于2020年6月转入新郑市龙湖镇东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该项收入分别以村民福利发放、新建围挡管道、村内道路维修等形式发放至村民,目前账户结存557511元。

(四)该土地平整结束后地面未硬化,地上无房屋,由于未到耕种季节,为解决村民停车问题,土地临村部分作为村民临时停车使用。

综上所述,该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龙湖镇政府成立专班督促整改,责令东徐村委会立即整改,目前正在组织机械车辆对土地进行复耕,预计4月15日完成。复耕后计划对该区域种植树木、套播玉米并收归村集体所有,4月底前全部完成。今后,新郑市龙湖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村务管理,细化村务公开规定办法,并定期对各村村务公开、重大事项研究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各相关单位将进一步加大土地监管和巡查力度,同时加大违规渣土车随意倾倒、带土上路问题打击力度,对出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严肃处理。

四、问责情况:中共新郑市龙湖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东徐村党支部书记赵关锋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五、办结状态: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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