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街区夏侯村时满堂等三户群众与郑州市上街区政府之间的行政赔偿诉讼作出了二审生效判决(判决书的文号为:(2020)豫行赔终195号、196号、197号),根据上述二审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及郑州市上街区政府的委托,为改善上述群众生活生产条件,与夏侯村已回迁群众一样享受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成果,经研究决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请上述未回迁安置的群众到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回迁安置事宜,并领取过渡费,郑州市上街区政府不再承担逾期产生的法律责任;逾期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聂统
联系电话:0371-68922564
附人员名单:时满堂、苏卫东、苏元章、苏乾东。
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