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风民俗是世界上某一地域的人们长期形成的风俗习惯,它有明显的地域性。就上街区而言,由于地域狭小,不少民风民俗都与周边县市相近,有的甚至和我国北方广大地区相仿。
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发展和城市化步伐加快,有些习俗被延续下来,有的则逐渐淡化,有的甚至正在或已经消失。
婚 俗
解放前,区域内男女结婚,绝大部分都依父母之命,不能自由自主。婚前互不谋面,更谈不上相互了解。媒人给男女提亲,首先介绍对方的财产,门第,品貌,属相。若父母初步同意,便掐八字,合命相,如无“妨”“犯”才算合适。然后过小启(即换东西订婚),准备结婚时转大启,择吉日,男家备办彩礼到女家进“好”(把准备结婚的日子告诉女方)。女方的父母置办嫁妆,大至箱柜、桌椅,小至脸盆、皂盒,视女方家庭经济情况有很大差别。结婚前一天,女方送嫁妆.男方送彩礼,以便吉日准时迎亲。吉日,男女请当地知名人士作“引客”,手脚麻利的青年作炮手,备花轿到女家娶亲。
结婚交通工具,按本区旧习惯,大都坐花轿,一般为两乘或三乘,最多的有十二乘,并伴有响器(乐师)助兴。若两家相距较远,则实行迎亲。双方约定时间,定地点用牲口把新娘送至半途,由男方迎娶回家。旧社会,官僚,地主,富商纳妾的较多,有的一人就娶五房姨太太,极端贫苦的农民,无力置办婚嫁事宜的,多从儿时送“童养媳”。有女无儿的可招养老女婿(即倒插门),改名换姓,备受人们的鄙视,有的还得在契约上写道:“小子拙笨无能,自愿改名卖姓”。
由于封建礼教的长期束缚,男子丧妻可以随时续弦,社会舆论视为当然;女子亡夫守寡,被视为贞节,招夫养子者只系个别情况。另外,男对妻子厌恶,可以休妻(即抛弃);若女的对男方再为不满,也不准离婚,美其名目:嫁给狗,随狗走,嫁给鸡,随鸡飞,永受终生痛苦。
走进上街
了解上街
经济发展
现代上街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