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综治字[2009]5号
郑州市上街区治安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治安人防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治安防控的积极性和巨大潜力,充分挖掘和科学整合社会治安防范资源,推动和加强新形势下全区基层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面深化“平安和谐上街”建设,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治安志愿者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群防群治多元化,社会治安社会防”的工作思路,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以社区为依托,以政法系统“公正执法树形象,真心服务为民先”活动和公安机关“万警进社区,为民保平安”活动为契机,动员、组织社会各方力量自觉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及时预防、发现、举报和控制违法犯罪,建立完善组织严密、管理规范、通联互动、集约高效、辐射全区、覆盖全局的治安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人防手段在治安防控中的基础作用,真正实现群防群治工作的群众化、社会化、规范化和多元化,确保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上街区治安志愿者行动顺利完成,特成立上街区治安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翟国防
副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赵风军
区长助理、区公安局局长 杜惠斌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张保成
区巡防办主任 李 孟
领导小组成员由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名单不再详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巡防办主任李孟、区公安局副政委张宏伟任办公室主任。
三、运作模式
上街区治安志愿者行动在区综治委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按照“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公秘结合,整体联动”的工作原则,组建公开型和秘密型两支志愿者队伍。
(一)镇、办事处综治中心负责本辖区治安志愿者的总体组织、协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治安志愿者队伍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区公安局负责全区治安志愿者招募工作各个环节的业务指导和志愿者后期管理及业务开展;
(三)其他综治委成员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配合、支持志愿者行动的开展;大型厂矿企业要结合部门实际,针对性地组建治安志愿者队伍;
(四)各派出所在区公安局的业务指导和所在辖区综治中心的统一组织下,负责对本辖区社区(村)治安志愿者开展工作进行具体实施,对志愿者进行有关巡逻防范知识、识别犯罪常识以及开展工作的技巧等业务培训,增强志愿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负责统计、疏理、排查、处理志愿者上报的信息和线索,并与社区(村)共同对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五)各社区(村)平安服务站负责联系社区(村)治安志愿者,与社区民警搞好结合,对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上报,为志愿者工作考核提出意见。
四、治安志愿者的责权利
(一)工作职责
1、及时向政法机关和基层组织反映敌情、社情、民情、可疑情况和违法犯罪线索;
2、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和看楼护院、邻里守望等活动,发现治安、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迅速报警并组织保护现场;
3、向辖区居民开展法律常识、治安防范、交通安全、防火知识等公益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自防意识,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
4、协助公安机关在辖区开展基础性的防火、防盗、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检查;
5、协助公安机关和基层组织做好对重点人员的监控、帮教工作;
6、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救援,接受群众求助,为群众排忧解难;
7、协助完成其他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
(二)享受权利
1、领取各类法制宣传、安全教育等资料及教材,接受各类治安防范常识和安全教育培训;
2、管理和使用辖区公安机关和基层组织为开展治安防范所提供的必要器材和工作用品;
3、提供有价值的情报信息,依法享受相关举报奖励;
4、监督辖区治安防范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本辖区治安状况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见及建议;
5、工作成绩突出,授予铝城卫士或先进个人荣誉,颁发奖金;
6、有重大立功表现,呈请政府给予记功嘉奖,家属及子女在同等条件下,按政策享受经商、求学、就业等方面的优惠和优先;
7、在同违法犯罪斗争的过程中受伤、致残或牺牲,依据见义勇为相关规定和标准给予表彰奖励,家属及子女的受惠条件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8、享受政法机关和基层组织提供的免费法律咨询和集体联谊活动。
(三)工作纪律
治安志愿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超越工作职责范围;
2、擅自扣留、收缴他人的财物、证件;
3、利用工作之便索要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谋取私利;
4、故意刁难他人;
5、不得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有损于志愿者形象的行为。
五、治安志愿者招募条件
治安志愿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
(四)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
(五)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愿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六、报名审核
在各社区(村)平安服务站设立固定报名点,在上街政府网上设置网上报名点,以社区为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开通短信平台,申请人应详细填写“治安志愿者登记表”,登记其姓名、性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专长、特殊技能、联系电话等,并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参加公开型(G类编码)或秘密型(M类编码)志愿者组织,随表粘贴或上传一寸照片一张。
各派出所根据招募条件对申请人予以审核,凡符合条件的均应明确签署录用意见,报镇、办事处综治中心批准录用。
七、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
自即日起至6月10日,各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广泛组织本单位及辖区内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目前,区广电局已制作完成了治安志愿者公益宣传短片和广播消息,即日起在区及长铝电视台等媒体进行高频度播放;各镇、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公告、条幅、板报、传单、广场电子屏幕等各种载体和入户走访及传、帮、带等多种形式,增强宣传发动密度和强度,强化“心系平安,守土有责”、“只有一方平安,才能家家平安”、“参与治安防范,利人利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等理念,提高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最大程度、最广层面地吸收热心治安防范工作、敢于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广大群众支持并加入治安志愿者队伍。政法干警、巡防队员以及从事专门工作的基层干部不在招募之列。
(二)分片包干
在治安志愿者招募过程中,以社区(村)为基本单位,实行镇、办事处领导分包和划片管理制度,按照社区(村)总人口3%的比例招募公开型志愿者,按照社区(村)总户数5︰1的比例招募秘密型志愿者,由镇、办综治中心负责统计造表,镇、办事处班子成员至少要分包一个基本单位,综治中心及平安服务站也要逐级分解包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协调、督促、指导基层单位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招募任务。6月中旬,我区将组织治安志愿者代表召开全区治安志愿者启动仪式,全面拉开我区群防群治工作的新帷幕。
(三)建档造册
治安志愿者经办理录用手续后,以镇、办事处为单位实行统一编组管理,公开型志愿者以千位计,秘密型志愿者以万位计,以济办为例,公开型志愿者统一编号从“济办G0001”开始,秘密型志愿者统一编号从“济办M00001”开始,以此类推。志愿者信息登记实行电子信息管理,由派出所指导社区(村)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和基础台帐,包括登记表、花名册、组织管理责任人、布局配置、工作部署、指导督促、工作成绩、好人好事等内容,严格开展培训,落实管理责任。
(四)规范管理
1、建立管理指挥机构。以镇、办综治中心为指挥中枢,以派出所为管理主体,以社区平安服务站为基本单位,形成多向互通、条块结合、辐射全局的工作格局,规范志愿者队伍的管理使用。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根据志愿者基本情况和专业特长组织开展活动;遇到重大紧急情况,统一调度使用。
2、健全志愿者工作制度。治安志愿者队伍活动实行“三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活动登记、统一制定活动的方式和工作规定。做到“四有”:有登记、有内容、有标准、有奖惩。治安志愿者在参与治安巡逻防范、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活动时,应佩戴印有醒目“治安志愿者”字样的标识,治安志愿者标识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制作。
3、规范志愿者工作模式。按照公开和秘密双线并行的原则,志愿者工作采取有形与无形相结合,除因工作需要,要求人员集中开展活动外,一律实行自由化、日常化、习惯化工作模式,结合志愿者本人的工作、生活范围和习惯,追求防范实效,不限方式,不限地点,不定时间,不定场所,让犯罪分子无规律可循,形成对违法犯罪的震慑作用。
4、严格例会制度。社区(村)每月要召开一次治安志愿者会议,加强与治安志愿者的联系;各派出所每季度召开一次治安志愿者会议,通报辖区治安形势,讲评工作情况;各镇、办每半年要组织召开一次社区(村)治安志愿者经验交流会,讲评工作和表彰奖励;区综治委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对优秀治安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
5、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各镇、办要结合实际制定《治安志愿者奖励办法》,根据志愿者提供线索破获的一般、重大、特大案件、抓获现行以及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刑拘、逮捕、起诉等类别,多渠道、多形式地分别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坚持一案一奖、一事一奖,同时定期对组织治安志愿者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广泛宣传。
6、强化教育培训。区公安局或派出所应针对提高治安志愿者在实际工作中的业务能力,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对治安志愿者进行政治思想、纪律作风、法律知识及治安、消防等业务培训,围绕志愿者职责,加强对在工作中如何发现可疑情况、如何处置和报告、如何接受群众报警和求助等内容的培训。同时,要强化自身安全防范教育,切实增强治安志愿者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各镇、办及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治安志愿者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大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及时解决志愿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镇、办综治中心要切实抓好、做实志愿者行动的活动组织和工作开展,确保志愿者行动打出声威、发挥实效。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克服困难,精心组织,按照六月中旬完成组建工作、六月底全面上岗发挥作用的目标要求,细化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质保量地完成治安志愿者任务。
(三)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及时对社区(村)治安志愿者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促使社区(村)干部、社区民警与治安志愿者始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组织好日常巡逻防范工作。区公安局要将各派出所志愿者规范管理、发挥作用等情况纳入基层目标考核,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发展壮大治安志愿者队伍,使我区群防群治工作和治安人防工作迈上一个新水平,全力确保我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上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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